关于对《黔东南州“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我办草拟了《黔东南州“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0年,在脱贫攻坚战期间,榕江县创新开展“社社联建”扶贫模式,32个合作社在榕江农信社获得6761万元贷款支持,带动1.72万农户7.04万人(其中:带动1.49万贫困户6.19万人)增收脱贫,有力助推榕江县16个贫困乡镇全部脱贫摘帽、16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3.15户13.9万人全部脱贫,卓越的成效使得“社社联建”模式入编《2020年中国金融扶贫及创新年鉴》,获评2020年度中国金融扶贫及创新优秀案例、2020年度贵州改革优秀案例。2021年5月12日,省委副书记蓝绍敏同志在全省农业现代化推进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推广榕江县“社社联建”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及领导讲话要求,在全州范围内推广和发展好榕江县“社社联建”模式,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我办于5月草拟了《实施方案》,5月18日第一次向各县(市)、州直部门征求意见;5月28日,我办围绕“社社联建”相关工作赴榕江县开展深入调研,在结合征求意见和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分别于6月1日、7日两次召集相关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研究,6月16日第二次向各县(市)、州直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州委常委、副州长魏世平同志于6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研究,7月1日第三次向州直部门征求意见。我办结合专题会和征求到的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当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按要求通过了州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州市场监管局的公平性竞争审查,并在州委政法委作了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备案,7月16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156 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提交州委深改委会议研究。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联建内容、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示范引领,以优示范,由点到面,全州推广榕江县“社社联建”合作模式,为黔东南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基本原则。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坚持自愿原则。三是强化市场导向。四是坚持循序推进。
3.工作目标。一是农民合作社规范水平大幅提高。二是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明显提升。三是农村产业稳步发展。
(二)联建内容。
1.联建主体。分别是:信用社、供销社、农民合作社。
2.联建条件。
(1)农民合作社原则上依法成立一年(含)以上且资产规模达5 万元以上或合作社成员家庭资产共计达 50 万元以上,带动就业人口 5 人以上;资产规模达 100 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 50 人以上的可不受成立年限的限制。
(2)经营正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属于鼓励性行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
3.实施步骤。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第一阶段:摸底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摸排全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三社联建”。
第三阶段:示范带动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每一个乡镇优先安排1-2个农民合作社实施运行。
第四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0月全面推开。
(三)工作重点。
1.推动合作社规范提升。
全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指导农民合作社精准选择产业。二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档案管理。三是指导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效运转。四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
2.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1)加快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一是用好央行政策专项资金。二是常态化做好农民合作社的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流程,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并做好信贷产品的宣传运用。四是探索建立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估体系,健全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系统。五是大力推广“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六是推行利率优惠政策。七是提升结算服务。
(2)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便民渠道建设。一是推广集“乡村金融、政务、物流、信息中心”一体化的“黔农智慧乡村”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加快向农村推广信用社黔农云、企业网上银行等线上金融服务。三是对农村居民持贵州农信卡在省内外、境外取款一律免手续费。
3.拓宽农资和农产品的供销渠道。
(1)搭建供销社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资和农产品供销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供求信息,增加农民合作社农资采购和农产品产销的渠道。
(2)提升农资供应服务水平。提供农民合作社农资、农机、农技等专业服务,在保障农资质量的前提下统一询价,以订单的形式开展团购并分发到各农民合作社,降低农民合作社农资采购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3)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一是加大农超、农校、农企对接。二是大力发展电商销售。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人员保障。乡镇(街道)要派驻“党建指导员”,农业农村局要建立“产业发展参谋”队伍,省联社审计中心要建立“财务辅导员”队伍和“金融服务员”队伍,供销社要建立“供销服务员”队伍。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四是强化督促指导。五是强化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