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州也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在全州经济社会由高速增长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进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是“十四五”期间的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为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农村)火灾防控严峻形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重点领域区域火灾风险隐患突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战勤保障基础薄弱等七类现实存在的重点、难点、短板问题,提高我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对标《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效衔接《贵州省“十四五”消防救援发展规划》及《黔东南州“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编制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根据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的需求,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城市消防站规划规范》等,加强城区消防队站建设,黔东南州消防训练基地(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用于真火训练、油罐火灾扑救、水下救援训练等模拟训练设施;战勤保障物资储备站搬迁入驻;丹寨、黎平、从江(洛香)、天柱4个县分别建成第2个消防站;凯里市建成金山大道特勤消防站和炉碧工业园区消防站并投入使用;在凯里城区建成1个州级森林灭火机动消防站并投入使用。
(二)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黔东南府办函〔2020〕29号)要求,到2022年全州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完成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管理体系,达到“6641”(即:水改、电改、寨改、房改、厨改、路改“六改”,宣传、培训、检查、整改、设施、奖惩“六个到户”,村级安监员、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鸣锣喊寨员“四大员”,“一支消防队伍”)建设要求。2023年-2025年,推动其他村寨按照“6641”建设要求,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体系。2021年起每年完成新纳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点围绕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部署季节性、针对性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危化品企业等重点区域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点监管措施。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行政性和市场化手段,大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四)提升全民消防常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阵地宣传作用,2025年前,各县(市)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不少于1个。开展全民消防科普宣传,2025年底前,“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参学人数200万人。深化全民消防素质培训,2021年起每年新增消防设施操作持证人员350人,2025年底,全州新增消防设施操作持证人员1750人。
(五)强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2021至2022年全面提升全州地下建筑灭火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山岳水域救援5支专业队实战能力,从江、丹寨组建高速公路(隧道)救援专业队;2023年在前期组建基础上,各专业队探索拟制各类装备配备和建队标准;2024年规划建设各类专业队模拟训练设施,加大高新技术装备配备力度,优化升级装备结构,完成专业队本级考核挂牌验收,所有人员持有行业相关标准资质认证。2025年配齐配强各类高精尖装备,结合实际增加或调整专业队类型,完善全州综合性消防专业救援体系建设。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21年,按照相关标准新建30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022年,按照相关标准新建10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应急力量100%覆盖。2023年,推动已建三级乡镇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的乡镇升级达标,2024年所有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均达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行业标准,所有达到要求的大型企业及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救援站较远的其他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
(七)加强专业救援攻坚装备建设。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黔东南州消防装备建设(2020—2022 年)规划》《抗洪抢险专业编队常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等规章建设标准,2021年州级(支队)配备远程供水系统1套、供排水机器人2辆;全州各县市均配备1条带拖车冲锋舟及40匹马力以上船外机等装备;榕江、锦屏、镇远、凯里各配备1台水下机器人,镇远配备1艘消防救援艇。2022年-2023年,全州各县市均配备雷达生命探测仪、重型支撑套具、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针对高层建筑火灾,全州各县市至少均配备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并及时更新换代大功率水罐消防车。2024年-2025年,全州各县市均配备大功率长烟管正负压机械排烟机2套、大流量水驱动排烟机2台、高倍泡沫发生器2个、32米以上云梯/登高平台消防车、18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凯里配备48米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强臂破拆高喷消防车1辆;凯里和凯里经济开发区共5个消防站各配备32米以上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