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 解读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动黔东南州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州中医药旅游产业发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的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旅游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6〕87号),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举全州之力创建“黔东南州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并于2017年9月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创建时间为3年。根据创建要求,今年我州将创建迎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验收。为加快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我州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工作,州委州政府制定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以及《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认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制定了该《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加快打造以中医药文化体验游、康养休闲游、中医药研学游、古方膳食养生游为载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全力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打响黔东南州健康养生旅游品牌。
(二)工作目标。以创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优化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环境,拉长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链,初步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医疗旅游产业。全面优化医疗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进苗侗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药食材旅游产业。围绕药旅结合、药养结合、药文结合,建设一批突出健康旅游特色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大健康食药材示范园区。三是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全州丰富的森林景观、森林空气环境、森林食品、生态文化等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康养服务功能,开发森林康养食品、饮料、化妆品等特色产品,打造区域特色养生保健品牌,逐步构建生态休闲养老、森林康养、民族医药养老、温泉养老的四大养老业态,创新引领养老度假潮流。四是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运动产业。大力挖掘民族民间竞技项目,大力发展特色鲜明的民间斗牛、斗鸡、斗鸟、龙舟、赛马等项目,加快把我州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民族健康运动产业重要基地。五是加快发展中医药康体旅游产业。依托全州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和苗侗民族医药文化元素,积极推进健康养生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加快规划建设集“游、医、养、学”为一体的康体旅游项目,打造一流民族特色康养旅游品牌。六是加快发展中医药文化养心旅游产业。加快推进特色文化资源与旅游目的地的深度融合,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文化创意产品、地方特色餐饮等文化项目进景区的力度,提升旅游目的地文化内涵,打造高品质文化养心旅游产品。
(四)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黔东南州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指导和调度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基地等建设。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州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创建验收工作。发改、卫生健康、民政、林业、文化旅游等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争取行业补助资金向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倾斜。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州内各类医院、诊所、药店、康养度假、健康管理及中药材种养殖基地、中药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旅游村寨融合,州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州级示范项目、示范基地的评定和挂牌,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评定和挂牌,针对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州内、省内外各高校、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和政策保障,大力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提高我州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技术和发展水平。
四、《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加快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二是加快打造以医药工业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游、康养休闲游、中医药研学游、古方膳食养生游等为载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三是顺利通过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打响黔东南健康养生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