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秉县民政局积极做好“开展低保年度核查、优化特困供养审批程序、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深化‘救急难’机制”社会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重度残疾人保障金、临时救助金共1228万元。
低保保障“应保尽保”。强化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大额医疗自费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监测户”进行全面摸排,将符合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或其他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应保尽保。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金996万元。
特困供养“应养尽养”。优化简化特困人员供养审批程序,持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审批工作。定期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鼓励引导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全失能低保老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实现“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目前,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141万元。
残疾失能“应享尽享”。持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充分利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联合县残联部门,做好残疾人新增、停发及标准变更等动态管理工作。增进部门联动,每月与县残联共享数据,将最新数据及时反馈乡镇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保障对象不重不漏,符合残疾人补贴保障对象应享尽享。目前,共发放重度残疾人保障金86万元。
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健全完善“救急难”机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低收入以及分散特困人员,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目前,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