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目前,我州享受孤儿保障的有7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34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1251.62万元。
根据《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目前,我州享受孤儿保障的有7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34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1251.62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