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对象认定审核关。各县(市)按照《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季节性缺粮认定工作。目前,认定粮食救助对象户20757户44166人,其中按每人每年90斤发放的特别困难对象15291人、按每人每年60斤发放的中等困难对象 11747人、按每人每年30斤发放的一般困难对象17128人。
二是严把粮食质量关。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及时采购国标二级及以上等级粮食,做好救助粮的运输、仓储和抽查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吃上“放心粮”、“安全粮”。目前,粮食质量安全,投诉和质量反映问题为“0”。
三是严把救助粮发放关。采取由乡镇集中发放,对无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委派驻村干部或村组干部送粮上门的形式,严格按照认定多少发多少,杜绝缺斤少两或者漏发的情况发生。目前,为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缺粮户发放救助粮2757290斤,救助粮支出金额710.5万元,有效解决夏接秋之间缺粮困难群众的吃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