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23〕10号)“开展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精神,2025年我州将培育认定10个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选拔行业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加快我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全州择优建设10个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项目建设资金支持。
二、功能定位
(一)技术攻关。立足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开展新技术开发、试点推广、课题研究和设备研发,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创新成果,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技艺传承。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传授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行业(产业)、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培养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技术交流。开展技术交流,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交流活动或技能大赛,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项目储备。经培育认定的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培育认定方式
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衔,依托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传统技艺团体或个人,围绕开展技术攻关、高技能人才培养、传统技艺创新等项目培育认定工作室。培育认定方式:
(一)民间传统技艺继承人申报认定;
(二)申办机构(企业)单独或者通过合作方式申报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技能大师领办人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涉技能类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以上;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作用。
4.优先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省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参加国家、省级各类与职业技能有关的大赛获奖人员中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中遴选。
5.申报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必须从仍在一线工作的人员中遴选,退休人员、除教师以外事业单位人员不可作领办人。
6.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在申报范围。
(二)依托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及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3.职工教育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表。项目单位填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见附件1)
(二)建设方案。项目单位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三)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上一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建议围绕《黔东南州“州级大师工作室”评估指标和标准》准备各项材料)。
(四)单位佐证材料。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技能大师个人材料。技能大师的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印证材料。
六、评审时间安排
(一)初审。2025年5月20日前,申报单位(机构)向属地县市人社部门申请,属地人社部门初审后,签署审核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内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可另推荐1个,直接报州人社局初审。
(二)评审。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场答辩后,提出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建议意见,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拟建设的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公示。2025年6月21日—30日,对确定培育认定的项目,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同时按省人社厅分配名额推荐申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县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推荐、申报工作,每县市择优推荐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应配备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从2025年州级就业补助资金中预算80万元,给予经培育认定的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家8万元的项目建设补助,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州人社局对工作室技能提升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运作情况、单位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经查明属实,撤销该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 黔东南州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 黔东南州“州级大师工作室”评估指标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