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有效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州民政局于2023年2月16日组织召开全州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启动会,会议由州民政局副局长杨寒主持,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各县(市)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长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保障要到位。各县(市)民政部门要主动争取本级政府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县(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年度核查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乡级政府具体责任、民政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乡镇落实到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业务培训要到位。各县(市)要认真研读政策,学深悟透政策,开好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确保每一名经办人员均能熟悉政策,高效率开展核查。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县(市)要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切实提高年度核查工作质量和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四是与部门衔接要到位。各县(市)要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建立新增、退出台账,标注好原因。五是资金测算筹集要到位。各县(市)要加快与党委政府和县级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保障。六是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要到位。各县(市)要强化《关于建立黔东南州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县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关爱帮扶工作切切实实取得成效。同时,朱长林局长还就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做好来访群众接待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