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通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黔东南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2024/06/19 1.2w 阅读 541 点赞 查看原文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黔东南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0 15:0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 号)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黔东南州财政局为黔东南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2024年5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通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