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参保人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人员,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法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三、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0855-8221608(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来信来函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收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