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22 1.3w 阅读 252 点赞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黔东南州民政局。

三、资金来源: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

五、采购数量: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

六、采购内容及指标情况:

(一)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指标:

1、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472人)照料护理人履职情况评估督导核查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472人)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督导核查,并开展关爱探访。

2、对472人所在村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600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督导,并开展关爱探访。

(二)结算方式:在服务合同(协议)中作具体约定。

(三)最高限价: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447920元)。

(四)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

(五)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二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即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承诺配备8名专职人员);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且近两年年检结论为合格(需提供登记证书及年检合格证明,其中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提供登记证书即可)。

八、公告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7日。

九、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将有效资质和报价方案提交到黔东南州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联系电话:0855-8262291)。

十、结果公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后将通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网站公示结果。

本公告解释权归黔东南州民政局。

附件: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量化指标。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2024年黔东南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量化指标
序号 产出与服务指标 指标量 备注
1 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照料护理人履职情况、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走访评估及探访 ≥472人
2 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走访评估及探访 ≥3600人
3 末期总结报告 17篇
4 总结经验典型 ≥16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