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全力守护群众“安居梦”
近年来,黎平县坚持精准施策、规范管理、质量为先,切实将“安居梦”转化为群众看得见、住得稳的幸福实景。“十四五”以来,全县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25户,争取各级补助资金960.66万元,惠及全县26个乡镇(街道)403个行政村,有力筑牢了农村住房安全屏障。
一是精准排查,确保对象“一个不漏”。建立常态化、动态化排查监测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对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六类对象”开展全覆盖房屋安全排查。建立精准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综合运用危房改造、闲置公房安置、租赁安全住房等多种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同时,健全监测网络,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对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与日常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
二是规范流程,确保过程“公平公正”。严把审批关口,严格执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全面落实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动态销号,按照“改造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原则进行闭环管理,同步完善纸质与电子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全程可溯。建立长效机制,压实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责任,采取“以人找房”方式,定期对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排查巡查,实现住房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是严控质量,确保房屋“安全放心”。始终将质量安全作为生命线,严格执行“五主体、四到场”制度,确保质量安全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到人。尊重农户意愿,根据房屋危险等级和农户实际需求,科学采取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差异化方式消除存量危房。加强过程监督,加大对房屋结构、施工工艺、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质量标准关,真正让群众住得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