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州性社会组织 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1/28 1.3w 阅读 278 点赞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州性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决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组织开展全州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州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州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会计情况、内部建设、接受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方式及流程

年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一)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

全州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陆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中有关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具体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

(二)拟定结论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黔东南州民政局官网、黔东南州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报送纸质材料

在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黔东南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14点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学习。

(二)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三)对虚假填报、瞒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年检联系电话:0855—8226053;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855—8277856。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pdf

          2.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直播二维码.docx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6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